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凝聚合作共识 奏响发展强音
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部实现进驻
自觉接受监督 全力配合保障
督察公告
坚定信心凝聚合力 确保创建一举成功
眉太高速太白山隧道左洞顺利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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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全部实现进驻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记者28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到当日下午,第三轮第四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将分别对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5省(区)开展督察,统筹开展黄河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同时对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家中央企业开展督察。
督察组指出,要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督促中央企业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走在前、作表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美丽中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5省(区)和3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表示,要全力做好督察配合工作,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工作安排,做好情况介绍、资料提供、协调保障、督察整改、信息公开等各项工作,确保督察工作顺利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据悉,根据工作安排,第三轮第四批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值班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点至20点。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纪律要求,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在后续工作中,将严格落实中央有关要求,进一步为基层减负,简化程序、优化流程,不断提高督察工作的精准性、针对性,确保有序有效完成督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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