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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 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
  金融监管总局统计与风险监测司司长廖媛媛5月20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研究出台专门的城市更新项目贷款管理办法,明确贷款条件标准,满足城市更新行动金融需求,提高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据介绍,城市更新贷款实行项目清单制管理,由城市政府对项目进行初选,金融机构对备选项目自主评审,形成城市更新贷款项目清单,增强融资的精准性、适配性和有效性。办法同时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金融机构自主决策,针对不同类型的项目特点,合理合规设置业务品种、贷款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等。
  “金融机构应该充分考虑城市更新项目特点,在全面测算项目综合收益和风险基础上,开展授信审批和风险管控,做好专款专用和资金封闭管理。”廖媛媛说。
  廖媛媛表示,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要求,指导金融机构深入理解城市更新行动的内在逻辑,准确把握新特点新要求,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积极为城市更新行动提供丰富多样、量身定做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满足不同主体、不同项目、不同阶段、不同环节的金融需求。
  (据新华社)

  (本版稿件除署名外由李晓菲采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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