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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2月20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尤青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和来宝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委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坚定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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