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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年即开跑 奋战“开门红”
只争朝夕推动项目建设
“鸟中大熊猫”黑鹳种群再次现身
解答群众民生领域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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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群众民生领域疑惑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上线第1934期《政风行风热线》
本报讯(言玲)1月6日上午,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肖关社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上线参与宝鸡市融媒体中心宝鸡人民广播电台第1934期《政风行风热线》节目。
节目现场,有听众提问:“我家在农村,一共有五口人,其中两人身有残疾,可不可以申请低保?”市低保处三级调研员张社良答复说:“这个问题涉及你们家庭整体收入的计算、两名残疾家庭成员的残疾等级认定这两个方面,要视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可以办理低保。按照规定,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市低于662元/人·月,农村低于5964元/人·年),且家庭财产状况包括车辆、住房等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具体申请流程,可以打市低保处电话3901763进一步咨询。”
围绕网友提出的“我市老年人爱心助餐点有多少?”等问题,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科长杨伟萍答复说:“从2021年起,我市连续实施五批老年人爱心助餐服务试点,以每餐1元至2元的标准补助,依托36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设餐厅,为辐射区老年人开展助餐、送餐服务,惠及老年人26.8万人次。2024年,我们争取省级资金600多万元,再安排助餐点位100个,并在金台、渭滨等五个县区开展上门送餐服务,老年人助餐体系逐步完善。”
“我市对社会组织名称有哪些要求?”针对网友的提问,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科长牟宝平答复: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同时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全市性的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宝鸡市”字样,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凤翔区冠以“宝鸡市XX区”,不得单独冠以XX区,市级社会团体不得冠以“中国”“中华”“陕西”等字样;同时社会团体一般不以人名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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