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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
  本报讯(记者 李小玮 )8月21日至22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景耀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4年1—7月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3年财政决算(草案)和2024年1—7月份预算执行情况、贯彻执行《宝鸡市凤香型白酒历史文化和产区环境保护条例》工作情况、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抓县域经济促乡村振兴情况的报告及2023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宝鸡市2023年度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宝鸡市地方立法条例》的决定(草案)、批准2023年市级财政决算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向新任命职务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在专题询问联组会议上,14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2名市人大代表结合调研情况,围绕我市抓县域经济促乡村振兴方面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进行了点对点问询应答,问题既有广度也有深度,回答严肃认真,提出的工作举措务实管用,进一步凝聚了思想共识与发展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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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强调,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全面提升乡村振兴实效。要扎实推进稳工业、扩投资、促消费、保民生等各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任务。要认真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重点领域支出保障,加大对重大项目和民生保障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财力保障。要持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加强人员、经费保障,注重信息化手段应用,切实以科技赋能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跟进监督,全面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促进《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和《陕西省渭河保护条例》贯彻实施,切实守牢生态保护红线。要立足“小切口”、着眼“小快灵”,突出精准选题,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意见,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以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爱民、赵永怀、宁怀彬、陈小平、苏少敏、车爽,秘书长范同兴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参加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明泉列席会议就有关人事事项作说明,副市长杨文斌列席会议。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及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我市5名公民旁听了本次会议。会前,邀请有关专家对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法律知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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