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题
第03版:专题
第04版:专刊
第05版:专刊
第06版:特稿
第07版:文化-1
第08版:影刊
标题导航
|
爱与温暖同在
游客出行有法可依
“麻精药品”不可滥用
让困难群众感受法治温情
祭祖时不慎引发山火犯法吗?
“长得又帅,破案又快!”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游客出行有法可依
凤县开展民法典进景区宣传活动
干警讲解民法典中与文旅相关的法律法规
本报讯(白杨 张琪)5月24日,凤县司法局干警来到嘉陵江源头景区开展民法典进景区宣传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民法典,引导大家文明旅游,共建美丽和谐景区。
此次活动是凤县司法局本月开展的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在当天的活动中,干警们以摆放展牌、发放宣传读物、现场法律咨询、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对民法典进行了宣传。现场的普法志愿者还通过法条解读、以案释法等方式,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民法典中与文旅相关的法律法规,让来自各地的游客了解旅游中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以及如何利用法律武器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悉,本月凤县司法局将围绕“学好用好民法典·做知法守法好公民”这一主题,开展民法典进农村、进景区、进企业等“九进”活动,组织该局普法志愿中队“红小凤”志愿者、各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等向群众宣传民法典,从而提升老百姓的法律素养和法律知识水平,营造全民学习民法典的社会氛围。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