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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做好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
——访渭滨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刘有宏
  “党的二十大明确部署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这次修订《条例》,单列一章对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作出规定,可见其重要性。对我们来说,要深化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升巡察工作效能。”渭滨区纪委常委、区委巡察办主任刘有宏对记者说。
  刘有宏表示,能不能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是对各级巡察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政治上合不合格、过不过硬的现实检验,要坚持把问题整改作为加强政治建设、遵守政治纪律、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任务来抓,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把巡察效能充分体现在巡察整改环节,健全区级领导参加分管部门巡察反馈机制,把领导班子成员抓巡察整改纳入述责述廉和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夯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认真核查巡察问题线索,对重点问题整改情况集中开展监督检查和“回头看”,对推进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违反政治纪律的党组织要敢于亮剑、杀“回马枪”。综合用好巡察成果,对共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深化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这对巡察队伍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除了要加强专业能力培训,还要熟练掌握行业政策和财政、审计、法律等相关业务知识,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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