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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4年2月22日政协宝鸡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开幕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二十大和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运用提案履行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职能,为助力全市经济发展,办好民生实事,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截止2024年2月19日12时,本次会议共收到提案598件。提案委员会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有关规定,对提案逐件进行审查。经审查,决定立案555件,占收到提案总数的93%,合并提案19件,未予立案24件。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394件,占71%;集体提案161件,占29%。立案提案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52件,占27%;政治建设方面提案26件,占5%;文化建设方面提案72件,占13%;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72件,占4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33件,占6%。
  总体来看,本次会议提案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委员广泛参与,质量持续提升,彰显了政协担当,贡献了政协力量。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提案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坚定不移做强工业、加快科技创新、推动文旅商体融合发展、建设美丽宝鸡等重点工作竭力尽智。二是情系群众,关注民生实事。提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打造教育强市、深化医疗改革、优化养老服务、提升供暖质量等民生实事出谋划策,集中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三是团结奋斗,凝聚思想共识。广大政协委员坚持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深入调研集聚众智,联系群众汇聚合力,运用提案广泛凝聚了社会各界团结奋斗的强大合力。
  大会闭幕后,将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对已立案提案转交相关承办单位办理。未予立案提案,按以下三种方式处理:一是作为意见建议交有关部门研究;二是作为住宝省政协委员提案素材,供委员参考;三是由提案者完善后作为平时提案提交。
  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之后收到的提案,将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宝鸡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工作细则》规定,作为平时提案审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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