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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台区人民法院
七旬老友对簿公堂法官调解重归于好
  本报讯近日,两位古稀老人因多年前的一笔旧账对簿公堂,在金台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的细心调解下,两位老人一致达成调解意见,握手言和。
  郑某和张某两人均年过七旬,是多年好友。前不久,郑某忽然想起多年前交给张某1200元和980元两笔钱用于投资。多年过去了,张某既没有给他分红,也没有退还本钱,于是找张某退钱。张某告诉郑某,他的钱给了“能人”马大胆,哪能自己退款。郑某便拿着当年张某写的欠条,将张某起诉到了金台区人民法院。
  郑某提供的欠条上记载着1200元和980元是郑某交给“能人”马大胆的投资款,上面有张某的签名。因时间久远,“能人”马大胆联系不上,案件基本事实无法查清,且张某称欠条是郑某伪造,签名非他本人所写。承办法官按照规定分配了举证责任,并就欠条签名笔迹准备启动鉴定程序。当听到鉴定费用和鉴定结果可能产生的不利后果时,张某神情紧张。法官便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张某单独谈话,告诉他做人应讲诚信。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最终张某给了郑某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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