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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眉县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侧记
  诉源治理,就是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达到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目标。近年来,眉县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积极践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能动司法、担当作为,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今年以来,该法庭辖区各镇诉讼案件量同比下降超过10%,交出了人民法庭诉源治理满意“答卷”。
  源头预防防矛盾于未发
  眉县是中国猕猴桃之乡,猕猴桃产业已成为眉县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然而,每年猕猴桃销售旺季,猕猴桃购销纠纷呈多发、易发势头,对产业发展带来不利影响。如何更好地为猕猴桃产业平稳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经开区人民法庭不断在探索。
  在今年的猕猴桃采摘销售旺季,经开区人民法庭组织干警在辖区各镇开展“服务果农送法下乡”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果农、购销商和猕猴桃合作社的法治观念,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
  “在卖猕猴桃的时候,一定要提高法律风险意识,各项单据一定要写清楚,双方签字确认才行……”法官干警将拟定的《猕猴桃买卖合同简易样本》送到果农手中,并仔细叮嘱果农注意事项。
  “以前不知道怎么写单据、合同,现在有了这个合同样本,我们只要照着写,再喊老板签字,既方便又安心!”果农们一边翻看一边高兴地说。
  同时,法官干警结合《民法典》有关内容和农产品购销多发、易发纠纷,为果农们耐心解答各种购销合同以及相邻关系、婚姻家庭等常见法律问题;引导果农们选择诚信购销商,在签订购销合同中积极防范交易风险,学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有效增强果农法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
  主动出击助力调解队伍建设
  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经开区人民法庭拟定《开展诉源治理暨指导基层调解组织开展调解工作程序》,积极与辖区各镇党委、政府沟通协调,召开诉源治理工作推进暨人民调解员培训会,深入解读开展诉源治理工作的目的意义,对诉源治理工作中“抓前端、治未病”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形成、运行及人民调解的作用、程序、方式方法、技巧和要点等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切实提高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业务水平。
  经开区人民法庭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对人民调解工作中常见的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案件类型从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解析,帮助人民调解员提升法律知识储备和法治综合素养,有效提升了人民调解员调解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今年以来,经开区人民法庭共培育特约调解员5名,指导辖区3个镇20个村组化解矛盾纠纷20余起。
  息诉止争终纠纷于诉末
  2009年1月,廖某甲、廖某乙的父亲因赡养事宜将兄弟二人起诉至眉县法院。经法院审理,依法判决案件涉及的4间房屋归廖某乙。后来,廖某乙搬出原住宅申请了新的宅基地,原宅基地被确权在廖某甲名下。廖某甲因着急为儿子建房,要求廖某乙拆除破旧房屋,但就补偿一事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廖某甲还将其嫂打伤住院。经村委会调解,建议廖某甲补偿其兄2000元,并赔偿其嫂医疗费。廖某甲不服,多次上访、投诉。
  该案起诉至法院后,经开区人民法庭带案下乡,勘查现场,听取各方意见,开展巡回审判,在成功化解了双方矛盾的同时,还通过加大宣传,取得了“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司法效果,营造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今年以来,经开区人民法庭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进村大走访、巡回审判、发放《民法典》宣传“口袋书”等方式,拓宽了普法宣传和就地解决纠纷的渠道,将矛盾纠纷止于起始、化解在源头,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推动了和谐稳定乡村环境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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