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店”达人“啵啵徕了”团队拍摄探店视频 美食博主吴瑞波在镜头前记录每一道菜品的真实体验 随着短视频、直播的兴起,“达人探店”作为一种新业态,在加速消费引流中崭露头角,我市不少网络博主也投身其中,为各行各业带来了经济流量和发展机遇。
打造线上线下“连接器”
出门吃饭、外出游玩,不少人已经习惯打开手机,看看身边的美食博主推荐哪些美食,新开的游玩场所到底好不好玩。在线上平台与线下实体之间,需要一个“连接器”,“达人探店”这一新业态便应运而生。
“天气越来越冷了,要是一家人围坐在火炉边,锅里咕嘟咕嘟炖着排骨,吃上一块满嘴留香,那多惬意呀!今天就带大家打卡一家炖菜……”在抖音平台分享美食的达人“探探不胖”,正在录制一期美食分享视频。“探探不胖”是市民付长乐开设的抖音账号。付长乐特别喜爱各种美食,哪里开新店就想去尝一尝,再把好吃的东西分享给身边的朋友。“刚开始只是分享一些图片,慢慢点赞关注的人多了,评论区里热心的网民会提出改进意见,还有网民让帮忙到店‘排雷’,视频的内容也就丰富起来。我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通过我的亲身体验,品尝到更多美食,享受到良好的消费体验。”付长乐说。
“达人探店”这一独特的信息传递方式,不仅让消费者关注,也引起了相关部门和企业的关注。今年4月,市商务局与凤翔区联合举办了“千年陈酿·约惠凤香——中国凤香白酒线上促销季”活动,专门邀请了150余名主播达人,走进陕西西凤酒厂“探店”,了解西凤酒的历史渊源、探秘西凤酒的生产过程、品尝凤香美酒的滋味;5月,眉县举办了“太白酒百名达人鉴真之旅”活动。两次活动都在抖音、快手、微博、小红书、大众点评等多个平台发布,形成了2000万流量的宣传矩阵,助力凤香美酒消费“破圈”,走向更广阔的市场。
在关于我市同城消费的各类网络平台,以美食、景点等为内容的“探店”达人、主播人数众多。仅从抖音后台数据看,我市美食类活跃达人有630余人、休闲娱乐类活跃达人有500余人、游玩类活跃达人有380余人,为线上信息传播与线下实体门店的有效融合发挥了“连接器”的作用。
“探店模式”提振消费信心
“酒香也怕巷子深。”我市“达人探店”发展得红红火火,许多藏身于大街小巷、带着“酒香”的商家被消费者发现,越来越多优质的服务和产品摆脱了信息不对称的桎梏,走进了大众视野。“探店模式”让商家与消费者实现双向奔赴,使消费市场迸发出勃勃生机。
“老字号也要跟上新的宣传模式,才能引来头回客、留住回头客。”市区经二路一家川菜馆总经理张芷玮说。他主动与广告公司联系,以“达人探店+销售团购券”的方式进行宣传,“探店”视频发布后一周时间,店里的团购券就卖出了2000余份。在市区高新五路一家东北菜馆里,一到饭点就顾客盈门,还不时有人预约排队,饭馆老板谢伟说:“店铺开业不久,就有达人来‘探店’,之后来吃饭的人就越来越多。拿10月份来说,一元一套的一次性餐具就结算了9400余元。凭各类网络平台团购券来店里消费的顾客能占到七成以上。”
“达人探店”为具有特色的小店、老店带来了发展新机。据统计,今年前10个月,全市线上餐饮营业额21.3亿元,同比增长3.4%。
为进一步促进消费持续恢复,今年8月,我市出台了《宝鸡市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其中将“实施数字消费培育壮大行动”作为重要一环,提出打造数字消费业态、智能化沉浸式服务体验;升级信息消费,高质量举办信息消费系列特色活动,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更多消费领域融合应用。这无疑为“探店”行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更提振了商家企业的信心。
用规范助力“探店”健康发展
在记者采访中,有商家、市民反映,网上发布的“探店”内容里不时存在恶意差评、虚假推荐、内容乏味等情况。因此,进一步强化监管、提升行业自律水平,就成为“探店”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
今年5月1日,新发布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九条明确提出: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对照新规定,针对“探店”达人不规范的广告宣传行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广告管理科科长蔡兴昌说,他们是从两方面进行管理整治的。一方面是对国家、省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给我市反馈的问题线索进行处理,情节轻微的责令整改或当场处罚,情节严重的立案调查。今年,我市已接到38条互联网广告反馈问题,目前反馈问题已全部处理完毕。另一方面是从今年4月开始,我市开展了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各县区对辖区内的“探店”达人、网红,围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进行了29次专项普法培训,对50余名达人进行了提醒约谈,签订了提醒告诫书;同时查处“探店”达人等涉及虚假宣传互联网违法广告案件25起,罚款22.6万余元,起到了警示作用。
蔡兴昌说,下一步他们将继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专门开设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抖音账号,通过抖音平台,对宝鸡辖区内的“探店”达人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和告诫。同时,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对多次警示屡教不改的进行严罚严处,坚决遏制行业乱象。
有消费者向记者反映,根据达人推荐购买的团购券,到店消费时存在数量、质量等与视频内容不符的情况。也有商家反映,有的“探店”达人索要高额宣传费,遭拒后发布不利于商家的视频。遇到这些情况,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陕西新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强说,以上情形涉及虚假宣传、侵犯商家名誉等违法行为。消费者、商家均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反映举报,或向网络运营平台反映情况;消费者还可向消协举报,也可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团购券出售方及对应商家承担退货、赔偿等民事责任。遭遇网络不利宣传影响的商家,可诉讼请求视频发布者及其运营平台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造成损失的可主张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