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1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题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文化周刊
第05版:文化周刊
第06版:文化周刊
第07版:专题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建好民生项目 增进群众福祉
坚定不移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大文章
抓县域经济促乡村振兴
定制服务受青睐
研究部署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国家出台措施——
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
新华社北京8月17日电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17日对外发布《关于促进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积极构建覆盖绿色设计、规范回收、高值利用、无害处置等环节的风电和光伏设备循环利用体系,补齐风电、光伏产业链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最后一环。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国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设备大量应用,装机规模稳居全球第一。随着产业加快升级和设备更新换代,新能源设备将面临批量退役问题。
综合考虑产业发展阶段、设备类型、退役情况等因素,指导意见分2025年、2030年两个阶段,从责任机制、标准体系、技术创新、产业培育等方面提出了退役风电、光伏设备循环利用的工作目标。
指导意见还部署了6方面重点任务,包括大力推进绿色设计、建立健全退役设备处理责任机制、完善设备回收体系、强化资源再生利用能力、稳妥推进设备再制造、规范固体废弃物无害化处置。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