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题
第03版:专题
第04版:文化周刊
第05版:文化周刊
第06版:文化周刊
第07版:本市新闻
第08版:专题
标题导航
|
新生入学无需提供纸质房产证明
滞销的花椒运出山
用精品佳作讲好宝鸡故事
努力在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方面走在全省前列
凝心聚力担使命奋楫扬帆新征程
边签收购协议边建生产线
油葵花开引客来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数据共享通道开通——
新生入学无需提供纸质房产证明
本报讯(杨曙斌党玺斌)日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为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提供的数据共享通道开通,金台、渭滨、陈仓三区学生家长为中小学孩子入学报名不用再专程开具房产信息证明了。
往年暑期,很多家长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大厅开具房产信息证明,用于孩子入学报名需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托“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体化平台”系统,于7月底完成了市本级自然人不动产坐落信息查询接口的研发工作,并发布于市数字经济局数据共享平台,打通了数据共享技术壁垒,初步实现了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与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的房产、购房信息数据对接共享。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网络查询获得的房产信息证明,可满足市民多种需要。为孩子入学报名的家长可直接在宝鸡市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招生平台中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获取不动产信息,校验房屋坐落信息和户籍信息是否一致。同时,市民还可通过“宝鸡不动产”App、“宝鸡不动产”微信公众号查询和使用自己的房产信息证明。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