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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阳:
谈话提醒敲警钟以查促改提质效
  本报讯“这次谈话真是一语惊醒‘梦中人’,让我深刻认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今后我一定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尽责……”近日,千阳县纪委监委对一名在工作纪律方面有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进行谈话提醒。今年以来,千阳县纪委监委已使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4人次。
  这种通过谈心谈话的方式对党员干部及时提醒纠正,已成为千阳县纪委监委处理倾向性问题的重要手段。为避免“一谈了之”,千阳县纪委监委注重跟踪监督管理,监督被谈话人所在党组织在履行日常管理中的职责,将谈话内容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工作,并适时开展“回头看”,对组织谈话不在乎、不知止,谈话后仍发生同类问题的,严肃处理,避免出现“谈话热、整改冷”的现象,确保谈话实效在干部的具体工作中看得见、摸得着。
  同时,千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案件质量评查长效常治作用,以案件评查促案件办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在案件办理中,全过程严格对标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关于案件办理标准及要求,严格甄别和审核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重点环节,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原则,对照问题清单全面整改,强化办案人员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有效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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