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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风县
出台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
  本报讯(温瑶瑶)近日,扶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出台《扶风县巡察整改成效评估办法(试行)》,围绕“评什么”“怎样评”“怎么用”制定评估办法,为全面、准确评估被巡察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成效提供详细的“操作手册”。
  据了解,评估工作将承担巡察整改任务的被巡察党组织及班子成员作为评估适用对象。评估实行减分制考核,基础分100分,共设置“组织领导”“责任落实”“整改任务完成”“满意度测评”4项指标、23项减分内容。评估工作采取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下沉调研、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行,对照指标体系,逐项研判,形成评估报告,内容包括被巡察党组织整改工作特点、亮点、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内容,全面反映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结果按照最终得分情况有“优秀”“良好”“一般”3个等次,并将评估结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适时通报巡察整改成效量化评估结果,对评为“优秀”的,提出通报表扬;对评为“良好”的,督促其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对评为“一般”的,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对党组织负责人进行约谈,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在评估中发现组织领导巡察整改不力,落实巡察整改要求走过场、不到位,搞书面整改、数字整改、会议整改等虚假整改,情节严重的,依规依纪依法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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