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专题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专 题
第07版:特稿·公益广告
第08版:文化
标题导航
|
依法打击犯罪倾情护企安商
集中执行非诉案件依法保护林地资源
为民办事解纠纷现场普法获好评
德治教化润民心
问需于企营造发展暖环境
出嫁女是否拥有继承权?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麟游法院
集中执行非诉案件依法保护林地资源
本报讯近日,麟游县人民法院集中执行5起涉林业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执行到位林地修复及罚款15万余元,为“三秦锐士2023”系列执行行动再添战果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护航麟游“生态富县”建设。
2022年6月,麟游县林业局陆续对涉嫌违法毁坏、占用林地的某农业科技公司及万某等4户村民作出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行为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并处罚款。因行为人拒不履行,2023年5月,麟游县林业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麟游县人民法院将该案纳入“三秦锐士”2023系列执行行动重点案件,在依法裁定准予强制执行后,组建专班开展集中执行。
执行法官干警到达现场后,分别向各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见上图),并与被执行人一同到违法现场查看,宣讲林业资源保护政策,严厉批评其行政违法行为,责令被执行人限期恢复林地植被,并告诫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法律后果。经过多方协商与集中执行,被执行人心悦诚服,均承诺交纳罚款,限期内恢复植被。
截至6月7日下午,5起案件已全部执行清结,收缴罚款155880元。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积极联系麟游县林业局,对林地复绿的验收条件沟通协商,确保后续工作顺利开展。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