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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低保边缘户不再被边缘
——我市加强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小记
  凤翔区柳林镇洛城村村民卢某今年48岁,肢体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他的母亲年过七旬,妻子连某某与22岁的女儿在宝鸡市内打零工,生活过得捉襟见肘。卢某想申请低保,但因家庭年人均收入超出了凤翔区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无法整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在卢某一家不知所措时,凤翔区柳林镇将该家庭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生活不能自理的卢某按照“单人户”被纳入了农村低保,减轻了家庭的生活负担。据悉,卢某家庭获得精准救助正是我市加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工作取得的成果。
  伴随着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制度的不断健全完善,社会救助的层次更加清晰。同时,政策标准量化、认定条件界定所形成的低保边缘家庭,经济状况虽略好于低保家庭,但在教育、医疗、住房、就业等方面仍存在不少具体困难,尤其是一些残疾人、重病患者,他们遭遇生活困境往往无力摆脱。为了让这些“边缘家庭”得到精准救助,市民政局积极探索,坚持“边缘从宽”原则,通过加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力度,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向有温度、有宽度救助转变。
  “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具有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收入高于本地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低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的家庭。按照政策,通过认定后,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可参照“单人保”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其他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低保边缘家庭,根据职能职责给予相应救助帮扶。
  我市在低保边缘家庭认定过程中,坚持随时申请,随时受理,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按程序及时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对其中的重病、重残人员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保障范围,并强化动态管理,集中开展认定排查工作,健全完善低保边缘家庭数据信息库,为其他专项救助提供了可靠的数据支撑。在此基础上,加大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力度,确保镇(街)低保边缘家庭认定全覆盖,并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措施,做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确保政策不断档、措施不减弱。
  截至3月底,我市共审核确认城乡低保边缘家庭5925户,共计22980人,将其中的5838名重病重残人员纳入低保,为15560人次重病患者解决了住院医疗救助问题,破解了2472户城市居民住房困难,有力地兜住了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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