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岐山县纪委监委
运用第一种形态治小病防未病
  本报讯主动约谈各级领导干部,发挥纪检监察组的跟踪监督作用,定期评估做实“后半篇文章”……去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为确保第一种形态运用取得实效,先后建立第一种形态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种形态处置情况报告制度,确保将纪律监督的触角向一线延伸。截至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共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64人次,占比37.9%。
  “我当时虽然觉得不太合适,但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只要出差都可以报销差旅费。这次组织的谈话给了我很大触动,我深刻认识到了错误,愿意主动给组织退缴我个人违规报销的差旅费500元。”日前,岐山县纪委监委在办理一起信访举报线索中,发现该县某单位两名干部违规报销差旅费,鉴于情节轻微,且能积极主动退缴违纪所得,决定对这两名干部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其写检查。这是岐山县纪检监察机关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缩影。
  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持续在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充分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功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聚焦信访反映集中,对准本县范围权钱交易腐败问题易发高发领域,从线索处置出发,精准研判处置方式,大胆运用谈话函询、精准持续发力整治。
  “全面厘清责任主体,并实行严格的台账管理,坚持用‘第一种形态’做到‘治小病’‘防未病’。”岐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县纪委监委将继续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一体推进“三不腐”有效机制,助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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