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6版
本期发布:
杜绝不良行为远离违法犯罪
凤县司法局普法讲座进校园
    张英给学生发放法治宣传资料

  本报讯“同学们,你们知道吗?青少年由于心理不成熟,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绪,遇事不够冷静,有的人往往做出一些让自己感到后悔的事,甚至走上犯罪的道路……”近日,凤县司法局副局长张英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走进凤县中学,以“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主题,为在校师生送去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受到师生的欢迎。
  活动中,张英结合工作实践和高中生的心理特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以及现场问答互动的方式,从《刑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多次旷课逃学等6种易导致未成年人走向犯罪道路的不良行为,以及青少年如何获得法律帮助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全面的讲解,让同学们明白了如何加强自我防范、远离犯罪。同时,告诫同学们要谨慎交友、自觉抵制不良环境的诱惑、勇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懂得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表示受益匪浅,通过聆听讲座,对“远离不良行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有了更深的了解,懂得了如何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0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