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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让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更好服务民生
  本报讯(记者王玲)日前,记者从渭滨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自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在我市推行以来,2019年到2022年年底,渭滨区检察院共发出涉民生领域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02件,行政机关在回复期限内纠正违法行为或履行职责案件的比例达98.5%。
  近年来,渭滨区检察院树立“诉前实现保护公益目的是最佳司法状态”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关注,以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为着力点,保障民生福祉。该院启动办案“小程序”,提高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对公共环境、自然环境的治理效果,提升宝鸡市“联合国人居奖”人文社会内涵。某公司排放酸洗液,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该院及时向行政机关发送检察建议,监督210万元赔偿金全部用于受损生态修复。
  同时,该院立足食药“小专项”,会同相关行政机关定期开展食药安全检查、线索移送和专项整改,以“小专项”带动完善食药安全体系,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守护舌尖上的安全。此外,办小案、暖民心,不断探索拓宽公益诉讼办案领域,通过个人信息保护、农村用水安全、商标专用权保护等“小案”办理,使检察服务贯穿在生活的方方面面。该院办理的全省首例个人信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给民众上了一堂生动的公共网络安全法治教育课。办理的某眼镜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侵犯“宝岛”驰名商标一案,避免了商家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了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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