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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能动履职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2年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聚力中心工作谋发展综述
  今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深学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牵引,以开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以有进步、有站位、有品牌“三有”争创活动为抓手,依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助推平安宝鸡、法治宝鸡建设,奋力谱写宝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全市检察机关获得省级以上各类荣誉表彰54项,其中集体29项、个人25项,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胡丽萍同志被评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聚焦省考任务,全面推进检察建议工作。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认识做好今年省考工作的重要意义,锚定承担的检察建议这项省考目标任务扎实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支持,协助市委政法委召开全市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协助市“一委两办”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检察建议办理工作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意见》,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保障”的检察建议办理工作格局,全市共有7份检察建议受到县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优秀检察建议案例评选活动,编印《优秀检察建议案件专刊》,金台区检察院、眉县检察院、扶风县检察院制发的3份检察建议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深化实践探索,推动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用心用情用力守护人民群众公共利益,发挥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作用,形成线索“抄底法”、调查“三组联动法”、起诉“X+1”等宝鸡办案模式。1至10月,全市检察机关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934件,立案88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702件,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8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已判决18件、调解2件。部署开展环境保护税征收、古树名木保护、中医药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逐渐探索出了一条立足市域文化、检地深度融合的宝鸡公益诉讼可持续发展之路。
  坚持文化育检,努力提升检察工作“软实力”。加强文明创建,助力“文化育检”,市人民检察院连续11年荣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10个县区检察院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或标兵单位,2个县检察院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打造文体阵地,突出“文化兴检”,建成主题党建文化长廊,以图文并茂的形式重温党的辉煌发展历程和光荣传统。建成岐山县检察院法治宣教中心、千阳县检察院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陇县检察院“匠心陇检”党建文化长廊等8个特色教育基地。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文化强检”,以文化为载体,拉近与各界群众的距离,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真正发挥“文化强检”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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