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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银行放贷“壮胆” 为企业发展鼓劲
《宝鸡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出台
  本报讯关键时刻,一笔贷款就可能决定一个企业的生死。相较大企业,银行担心给中小微企业放贷的风险大,因此影响了放贷的积极性。为破解这一问题,近日我市出台《宝鸡市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放大作用,鼓励银行机构扩大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规模,有效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据了解,风险补偿基金按照“政府引导、适度规模、定向扶持、风险共担、缓释补偿、限额控制”的原则运行,主要用于对合作金融机构在发放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过程中产生的违约风险给予一定比例的资金补偿。风险补偿基金的资金从市级财政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首期安排2000万元,后期根据基金运行情况及市级财力状况再决定是否扩大规模。合作银行机构提供的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在贷款本金或利息出现逾期后,风险补偿基金与合作银行机构按照2:8的比例分担风险。 
  据悉,我市对风险补偿基金融资支持的企业实行“白名单”管理,企业需符合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在本市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和我市产业政策,具备成长潜力,能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优先支持高新技术、瞪羚、专精特新(含“小巨人”)、上市后备等企业,优先支持完善我市产业链,优先支持市场前景好的中小微企业及行业龙头等。另外,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近两年无违法、违规、银行贷款逾期、银行欠息未还等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无纠纷、无不良信用记录、无家庭财产纠纷等。
  基金有效期5年,视基金运行情况可调整有效期时限。本报记者刘亚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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