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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
  本报讯11月16日下午,宝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立,市委常委、副市长刘宏阳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宁怀彬为市消保委揭牌。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具有受理消费投诉、进行调查调解等11项公益性职责。成立宝鸡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是创新消费维权模式、拓宽消费维权渠道、顺应新时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求的迫切需要和重要举措。
  成立大会上,选举产生了首届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常务委员、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以及秘书长和副秘书长,宁怀彬当选为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第一届全体委员会主任。宁怀彬在讲话中指出,市消保委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谋划工作,打造新时代专业化维权队伍,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大格局,努力开创全市消费维权工作新局面,以崭新业绩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本报记者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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