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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力度再升级 群众买药更实惠
我市实现城乡居民“两病”与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
  
  本报讯搭建一站式结算系统,打通零售药店“两病”(高血压、糖尿病)购药通道,开展药品配送服务……11月9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我市自去年被确定为全国“两病”门诊用药专项行动示范城市后,多措并举提升医保服务能力,目前已实现城乡居民“两病”与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
  去年,我市成立了市政府主管领导为组长,医保、财政、卫健、市场监管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印发《宝鸡市关于规范和加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细化工作内容。首先升级改造了基层医药机构医保、卫健网络平台,对全市4747家定点医药机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实现医药机构服务信息共享;开发了“门诊慢病信息系统”,集申请、认定、问诊于一体,医保、医药机构系统可互联;将城乡居民“两病”与慢性病门诊用药保障有效融合,促进城乡患者用药保障一体发展。目前,全市1940家基层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可直接进行“两病”认定,把“两病”签约患者直接纳入“两病”用药保障,参保的异地务工患者可在线申请认定。
  截至目前,全市“两病”、慢性病门诊患者51万人,去年门诊用药基金支出2亿余元,政策范围内药品费用占药品总费用比例为90.83%,实现了门诊用药保障全覆盖。
  本报记者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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