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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者寸步难行
——市税务局全面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
  蔡力平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全面落实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宝鸡市税务局稽查局近期加大对税收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着力打击严重税收违法失信行为,充分发挥税务稽查“正向打、反向促、侧向扶”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努力营造更加公平公正的税收营商环境。
  宝鸡税务部门从疑点信息入手,检查货流、票流、资金流,实施上游发票协查,启动税警联合机制,分析研判找症结,抽丝剥茧觅线索,深挖细查寻疑点。历经近200天的多方调查取证,查处虚接增值税专用发票1329份,价税合计1.36亿元,共计骗取出口退税款1700余万元、政府补贴154万元。目前,涉案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税务部门进一步加大惩戒力度,依照《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将该案涉案当事人纳入“黑名单”管理,并在国家信用网站予以曝光,对涉案当事人逐步实施联合惩戒,在纳税信用评定、海关出入境、参与重大招投标、银行贷款等方面进行限制,推动联合惩戒落地生根,让税收违法当事人寸步难行,向社会传递“违法必究”的信号,维护社会公平。
  市税务稽查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将继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加大对税收违法失信案件的执法力度和“黑名单”制度与联合惩戒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规范税务机关执法行为,促进税收法治建设,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积极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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