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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版面组成普法长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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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荒废无人管理快速执行恢复耕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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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园荒废无人管理快速执行恢复耕种
本报讯近日,陈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周原镇有礼村第四村民小组的果园边,协调监督快速执行了一起恢复耕地原状案件,铲除了荒废两年多的300余棵果树,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2018年6月,该村民小组将16户农户的20亩水浇地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岐山某村民令某,用于种植果树,期限十年,每亩租金800元。前期,令某完成了种植管护交纳流转费等合同义务,但近两年由于自身陷入债务危机,果园荒废无人管理,拖欠流转费也不交纳。小组集体将令某诉至法院,经过审理判决双方解除合同,由令某在判决生效后30日内将案涉果园地恢复耕地原状。判决生效后,村民小组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被执行人令某的财产信息,先后前往我市多地查封其名下房产。并通过其兄长联系到令某,令某表示自己在外省,身患疾病,债务缠身,无力恢复流转土地原状,愿意按照判决筹备复耕费并放弃流转土地上果树等一切财产的权利,由其他人复耕,但无力立即清偿复耕费。
此时,农户提出不给复耕费不愿复耕,新的粮食种植流转户提出由村民小组先出复耕费才愿复耕,村民小组集体也没有资金可用于复耕,使案件一度陷入僵局。执行法官建议将“土地流转费”和“土地复耕费”在三个主体和两份合同中互顶互换后即可克服难题,按照建议,该村民小组和新的流转户最终达成新的土地流转协议。
10月17日,在法官的监督下,流转户雇佣挖掘机开进果园,挖树恢复土地耕种原貌,在霜降前完成小麦的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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