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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持政策助力养老机构发展

  近日,记者走进位于渭滨区王家河村的宝鸡市福乐老年公寓,看到老人们在养老照护员的精心照护下,安享老年生活。
  宝鸡市福乐老年公寓住着240多位老人,其中95%是失能老人,加之老人们大都患有疾病,突发状况多,需要十分专业的护理。为了做到病情早发现、早治疗,福乐老年公寓既做好养老服务,又积极开展医疗护理、康复保健等服务。同时,公寓注重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为老年人举办庆祝生日活动、定期召开老年人家属恳谈会,最大限度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近两年来,受疫情影响,我们老年公寓采取闭环管理,新的老人住不进来,生存压力很大,市上新出台的《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就像‘及时雨’一样,有效缓解了我们的经营困难。”宝鸡市福乐老年公寓院长郭鹏程说。郭鹏程告诉记者,他们将补助资金给老人当餐补,进一步提升了养老服务质量。
  宝鸡市福乐老年公寓是我市民办养老机构的典型代表。为进一步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近年来,我市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于2019年修订出台了《宝鸡市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管理办法》,将床位补助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10%(新建3300元/张、改扩建2200元/张)。近年来,省、市已累计下拨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资金460万元。在全面落实养老机构建设床位补助的基础上,2020年12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宝鸡市养老机构运营补助管理办法》,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失能老年人补助机制,市民政局每月每床按照50元至1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有效缓解了新冠肺炎疫情给养老机构带来的经营压力,保障了我市养老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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