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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本报讯10月13日,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从10月1日起,我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9月30日的决定,从10月1日起,我市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以公积金单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40万元20年为例,利率下调后每月少还约30元,总体少还7200多元;以公积金双缴存职工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30年为例,利率调整后每月少还40多元,总体少还14700多元。”
  据了解,调整后对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期限1年以上的,系统自动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本次调整方案,无须申请;贷款期限为1年的,执行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不做调整。对于2022年10月1日前,申请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未发放的,系统已调整为下调后的利率。2022年10月1日后申请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新利率。
 本报记者 谢克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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