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进校园开展法治教育活动 前不久,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丽萍获评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是全省检察系统唯一获此荣誉的个人。近年来,我市各级检察机关围绕做强民事检察工作目标,以精准监督理念为指引,聚焦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突破难点、打造亮点、形成特色,首批确定的未检、公益诉讼等17项品牌项目初见成效,以高效能履职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合格的检察答卷。
深耕主责主业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法律监督的职责。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民事案件监督、行政审判监督,全市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社会治安持续向好。
为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与人民银行宝鸡支行召开联席会议,建立洗钱犯罪联动打控合作机制,共起诉洗钱犯罪3人,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56人,同步开展追赃挽损等工作,积极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起诉职务犯罪23人,追缴赃款1.8亿余元。
在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中,宝鸡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联合市职转办等部门建立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合作机制,对涉案民营企业及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推行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主动告知被侵权人诉讼权利义务制度,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人。眉县人民检察院在猕猴桃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助力猕猴桃产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无障碍环境建设等专项监督,起诉群众反映强烈的电信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犯罪458人,办理食药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80件,针对窨井盖、盲道管理等问题提出检察建议135件。
近年来,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渭滨区人民检察院和凤县人民检察院分别被省扫黑办和省院评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集体)”。
化解矛盾利器亮出和解息诉工作品牌
2021年,我市制定出台《宝鸡市检察机关民事监督案件和解息诉工作制度(试行)》,把矛盾化解、检察和解、调解息诉等贯穿办案全过程,对一些涉及邻里纠纷、损害赔偿纠纷等案件,发现当事人有和解可能,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的,积极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针对不同案件,通过公开案件事实、证据,阐述法律依据,邀请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第三方参与听证和案件评议方式,更好实现纠纷化解、息诉罢访。截至目前,成功办理多件和解息诉案件,在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办案质效方面取得了显著效果。目前,该制度和经验先后被省委政法委、陕西省人民检察院转发推广。
“感谢你们,历时3年的纠纷终于解决了。”2021年4月,因单位未缴纳养老保险致其养老金损失的魏某和单位签订和解协议后,魏某感激地说。2018年,魏某将用人单位诉至法院,该案经过一审、二审、重审、再审,法院终审判决用人单位赔偿魏某15万余元。用人单位不服判决,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检察机关经过引导,当事双方欣然签署和解协议,并于当日全部履行到位。
呵护祖国花朵撑起未成年人法治保护伞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陈仓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模式,扶风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中心建设分别被评为陕西省未成年人创新实践基地,全市已经有8个县区检察院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近年来,我市检察机关不断促进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效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小朋友们,暑假期间一定要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外出游泳……”今年8月,麟游县人民检察院未检干警来到两亭镇丰和寺村和叶家塬村,通过集中宣讲和个别入户走访的方式向留守儿童宣讲暑期安全防护知识;同时,与留守儿童监护人进行交流,了解留守儿童暑期生活情况。
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既是父母、学校及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也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职责。宝鸡市人民检察院设立全市检察机关“向日葵”未检工作室,开展“检爱同行、共护未来”等专项行动,与多个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开展“一号检察建议”专项联合督导,针对各类校园安全隐患问题,向教育主管部门、交通管理部门等制发检察建议。为了切实强化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检察机关把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有机结合。截至目前,市县两级院13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380余次,覆盖学生、家长、教师40余万人。
开展“公益诉讼”守护群众美好生活
在我市,活跃着这样一支队伍:保护动植物、守护土地资源、保障群众出行……他们就是宝鸡检察机关组建的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他们与检察机关一起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共建美丽家园。
今年雨季来临之前,我市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志愿者上报的线索得知,某县区内一段河道遭辖区某企业长期挤占,影响行洪安全。检察机关立即跟进调查核实,以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方式解决了这个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隐患。
公益诉讼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市县两级院全部建成公益诉讼志愿服务微共治平台,构建“互联网+志愿服务”模式,运用平台加强公益诉讼志愿者队伍管理,实时、高效收集处置线索,拓宽公益普法宣传面,提高公众参与度。受理案件线索1206件。市院全面升级改造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融合微共治平台资源,加强线索分析研判,对重大案件统筹全市公益诉讼力量集中攻坚,实现公益诉讼办案一体化。扎实推进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扩大办案规模,拓展案件范围,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39件、诉前程序案件1099件、提起诉讼35件,同比分别上升19.4%、11.8%、94.4%。扶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西安军事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军用土地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军事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
近年来,宝鸡检察机关还开展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设立秦岭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志愿者服务中心,吸纳2000多名护林员加入志愿者队伍,组建36支动、植物保护公益诉讼志愿中队,摸排涉秦岭公益诉讼线索182件,提出诉前检察建议174件,助力秦岭生态保护。
实干成就梦想,奋斗开创未来。新时代新征程,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将聚焦检察工作“质量建设年”,为宝鸡建设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