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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也须守交规
袁炳权
  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就是为了规范交通参与者的行为,促进出行畅通、安全,不仅机动车辆驾乘人员要遵守,行人也要遵守,只有这样,自身的安全和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进步,机动车保有量越来越多,交通安全法对作为交通参与者的弱势一方——行人,当然会有更多的保护条款,但多体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的救治、赔偿方面。行人要想保障自身安全,就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只有这样,才会离交通事故远一些;否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的必然是自己而不是机动车。
  行人遵守交通法规,更多的是在保护自身安全,也使出行秩序更好、交通更顺畅;同时,也展现了文明素养,维护了城市文明形象。当然,大多数市民还是具有较高的文明素养的,不守交规的人毕竟是少数。但是宝鸡是全国文明城市,就算只有一小部分人不守交规,也会对城市形象带来影响。近日,市交警支队联合市级各新闻媒体,在市区大庆路对行人横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一个小时之内就抓拍到12起行人乱穿马路的不文明行为。大庆路是市区主干道,车辆川流不息,行人如果不走斑马线,不守交规,随意横穿,极易发生车祸,这不仅是对自身安全不负责任,更是对家庭不负责任,同时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来之不易,需要全体市民共同来呵护。市交警支队正在开展行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曝光整治行动,呼吁广大市民,为了自己的安全,为了维护文明城市形象,请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过马路走斑马线、人行天桥,红灯停绿灯行,不随意横穿马路,不翻越隔离护栏,共建安全文明的出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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