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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一老人自愿登记捐献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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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回报社会,在70岁生日当天——
宝鸡一老人自愿登记捐献遗体
本报讯“百年之后我将捐献自己的遗体,作医学研究之用……”7月20日,在70岁生日宴上,市民王天明决定捐献自己的遗体供医学研究,以此回报社会。
当天,办理遗体捐献登记的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为王天明举办了一场简朴而温暖的生日“宴会”,工作人员为老人献上鲜花、发放志愿登记荣誉证书(见上图)。王天明退休前是我市某国企职工,2011年独生女不幸去世,成为失独老人的他本以为晚年生活会非常凄凉孤独,没想到我市公益组织开展的失独老人帮扶行动和社会各界爱心志愿者的倾情陪伴,让他感受到了社会大家庭的温暖。他说,失去了唯一的女儿,却收获了许多“好儿女”,所以决定用爱去回报社会。他主动联系金台区十里铺街道宏文路东社区,成为一名志愿者。在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王天明总是冲锋在前,为社区公益事业作出不少贡献。
几年前,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天明了解到遗体捐献的现状和意义,便萌生了这个想法。70岁生日来临前,他向老伴、外孙女等亲人表达了自己的意愿,大家都赞同他的想法。其外甥女宋女士得知情况后深受感动,也决定加入遗体捐献志愿者队伍,并在网上进行了注册登记。
据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人体器官捐献登记志愿者已有14411人,希望更多的爱心人士了解人体器官捐献知识,加入人体器官捐献志愿者队伍,延续更多人的生命。
本报记者黎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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