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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车打野广告群众呼吁快取缔

  7月12日,记者在渭滨区创业路看到,一辆三轮车的厢体外面印满了医疗广告,看起来就是一个移动的广告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个车体广告是典型的野广告。根据《广告法》第十六条、十七条等相关规定,车体广告需要相关部门联合审批,登记备案,并在广告上注明;车体广告面积不能超出一定的比例。市民呼吁,印满医疗野广告的车辆经常招摇过市,让人看了很不舒服,相关部门应予以取缔。本报记者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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