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本市新闻·广告
第04版:体育周刊
第05版:文学周刊
第06版:文学周刊
第07版:文学周刊
第08版:万象影刊
标题导航
|
彩云之南描绘新画卷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中共中央宣传部近日举行“中国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介绍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进展和成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汪铁民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立法工作呈现任务重、覆盖广、节奏快、质量高的特点,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新制定法律69件,修改法律237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99件,作出法律解释9件。迄今现行有效法律共292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日臻完善。
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快立法工作步伐,一批国家治理急需、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备的法律相继出台或修改完善。
汪铁民介绍,近年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编纂民法典;制定和修改国家安全法、反外国制裁法等20多部法律,基本形成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制定和实施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立法修法计划;制定和修改疫苗管理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从法律制度上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制定和修改长江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森林法等20多部法律,初步形成生态环保法律体系;制定外商投资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修改土地管理法、反垄断法,以立法形式确认和巩固改革成果。
执法检查是人大监督的法定形式和重要途径。汪铁民介绍,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不断创新形式、完善机制,将实地检查与随机抽查、问卷调查、网络调研结合起来,既有明察也有暗访。同时,引入“外脑”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第三方评估,增强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客观性和权威性。(据新华社)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