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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高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发布
将实行“3+1+2”模式
新华社西安6月27日电记者从陕西省政府新闻办27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陕西省高考综合改革将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2025年整体实施,实行“3+1+2”模式。
根据陕西省政府印发的《陕西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在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方面,陕西省实行“3+1+2”模式。“3”即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1”和“2”为选择性考试科目,其中“1”指从物理或历史科目中选择1门首选科目,“2”指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选择2门再选科目。
考生总成绩由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3门统一高考科目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择性考试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再选科目按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下转第三版) (上接第一版)
在招生录取方面,自2025年起,除提前批次外,分本、专科两个批次录取。普通高校招生按物理科目组合、历史科目组合两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别划线、分别投档,采用“院校专业组”方式实行平行志愿录取。
实施方案还规定,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将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明确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社会人员的评价录取方式,完善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五年制中高职衔接的培养模式,构建中等职业教育、专科层次职业教育相互衔接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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