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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县率先在全省出台生育支持政策——
生二孩三孩有奖励幼儿入托有补贴
  本报讯近日,凤县率先在全省制定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实施方案,采取生育补贴奖励、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奖补、严格执行休假制度、托育机构婴幼儿和托育服务人才补贴等5条优化生育举措,这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据了解,从2022年6月起,凡凤县户籍常住产妇生育二孩、三孩的,且孩子已在凤县进行户口登记的,县财政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生育补贴奖励。对县域内开办的社会性托育机构,达到国家和省级规范建设要求的,县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3万元。大力发展普惠性托育机构和托幼机构,继续落实县域内幼儿园的财政补贴政策,并将试点托育机构纳入财政补贴范围,对在县内托育机构入托的凤县户籍3岁以下婴幼儿,从2022年6月起,县财政给予每名婴幼儿每学年1000元的补贴。
  积极对育婴师、育婴员、保育员等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技能培训及考核工作,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人员,从2022年6月起,县财政给予县内培训机构和县内户籍持证上岗人员各500元一次性培训补贴。
  严格按照《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落实婚假、产假、护理假、哺乳假、育儿假和独生子女父母陪护假等优待奖励假规定。同时,保护女性就业合法权益,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措施,依法协商确定有利于照顾婴幼儿的灵活休假和弹性工作方式。本报记者罗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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