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8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本市新闻
第05版:廉政广角
第06版:本市新闻·广告
第07版:能工巧匠看宝鸡
第08版:今日高新
标题导航
|
瞄准中高端取得新突破
平行施工让工期缩减90天
首个拿地即开工项目落地
拉动汽车消费提振市场信心
获批承办第七届中国创新挑战赛
让进园企业拎包入住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拉动汽车消费提振市场信心
宝鸡高新区发放100万元汽车消费券
本报讯为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6月15日至7月31日,宝鸡高新区将在辖区限额以上汽车4S店发放100万元汽车消费补贴。
本次发放的汽车补贴电子消费券分为三档,购车发票金额在6万元(含)以上,1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1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10万元(不含)以上,20万元(含)及以下,补贴2000元/辆;购车发票金额在20万元(不含)以上,补贴3000元/辆。居民个人在宝鸡高新区注册登记并参与此次消费券发放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置国六标准(含)以上乘用车(包括新能源汽车,不含二手车),并在宝鸡市内办理车辆登记注册,就可申领消费券。
据了解,购车人打开“云闪付App”,进入“宝鸡高新区汽车消费补贴”专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开票日期须在活动时间之内)、身份证原件、行驶证、银行卡交易金额总额大于6万元的POS小票(或分期、贷款合同)等资料,即可完成申请。补贴款项将在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打入购车人申请补贴款的本人银行借记卡账户中。(本版稿件均由本报记者鲁淑娟采写)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