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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校内打闹受伤法院按责公正审判
  本报讯近日,麟游法院速裁团队审结了一起学生在校期间人身侵权案件,法院按照学校及被告的过错责任做出了公正判决。
  2021年11月9日早7时50分许,7岁的时某某与李某某在麟游县某小学教室玩耍,李某某从后面搂抱时某某,致时某某摔倒在地牙齿被磕伤。中午放学后,时某某的母亲发现孩子受伤,与班主任沟通后得知此事,随即带孩子去医院治疗。后经过相关机构鉴定,因时某某受伤的牙齿还需后续治疗,综合计算各类费用2万元。对于责任承担,双方在多次沟通未果后,学校于2022年1月、4月两次组织协调处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随后时某某法定代理人其母杨某某将李某某的父亲李某虎及学校起诉至麟游县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时某某与李某某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该积极履行教育管理职责,但学校疏于监管,未尽到充分注意义务,致使损害发生,且在事故发生后未及时妥善有效处置,存在一定过错,因而判决学校承担60%赔偿责任;被告李某虎、原告时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分别承担20%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决学校、李某虎赔偿时某某医疗费、后期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鉴定费共计12892元。判后三方均表示服判息诉,案件得以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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