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本市新闻
第04版:政法专刊
第05版:教育周刊
第06版:文化
第07版:专题
第08版:社会新闻·广告
标题导航
|
全力守好市民钱袋子
39家单位组团普法
全域旅游有了法治卫士
专偷电动摩托的盗窃团伙栽了
我市4个集体和4名个人受到公安部表彰
为群众平安幸福不断加码
800多只天眼守护百姓平安
疲劳驾驶酿惨剧
版面概览
本期发布: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文章作者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朗读
疲劳驾驶酿惨剧
驾驶员开车过程中一旦出现疲劳,碰到危险的时候就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做出正确反应,进而酿成惨剧。2021年10月,我市王某因疲劳驾驶导致家破人亡,自己还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案情回顾
2021年10月16日上午,王某驾驶小轿车,载着妻子和两个女儿,从扶风县来到麟游县走亲戚。中午在亲戚家吃完饭后,王某未作休息。14时许,王某驾车载着妻子和两个女儿返回。15时许,车辆由北向南行驶至342国道时,王某因“打盹”而操作失误,导致车辆突然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行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左侧前部相撞,造成两车受损,王某和小女儿受重伤,大女儿死亡,妻子受轻伤。经事故责任认定,王某对本次事故负主要责任。虽然他的遭遇令人同情,但也无法改变其已经触犯交通肇事罪,受到法律制裁的结果。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醒
随着天气逐渐变热,开车途中驾驶员容易出现疲倦的状态,所以检察官在此提醒各位司机朋友,驾车上路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驾驶途中犯困时要及时停车休息,切勿疲劳驾驶,以免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
分享到
微信
QQ好友
QQ空间
新浪微博
0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
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