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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替代性修复为宝鸡添绿添美
胡红玲
  黑水潭变成了新绿地,排污明渠变成了全封闭管网,我市首个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异地修复项目日前在宝鸡高新区磻溪镇杨家店村竣工。比起让污染环境者直接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看得见”的替代性修复,既让污染环境者接受惩罚,主动参与环保工作中,又能让群众生活环境变好、宝鸡变美。如此一举多赢的举措就应该以更大力度运用到生态环境保护中。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是严惩污染环境行为,提高生态环境损害成本,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困局的重要举措。这一试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数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让污染环境者在缴纳罚款之余,不免产生出“这无非就是为了收钱”的想法。为此,我市在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中,探索替代性修复模式,让企业在履行赔偿义务时可以自由选择,将生态损害赔偿金有针对性地用于某一个生态修复治理项目,这样不仅能更直观地看到生态修复的效果,还能通过实际修复行为改变污染环境者的思想偏差,让保护生态环境的教育意义更清晰。
  “看得见”的替代性修复在我市目前尚属首例,要想让这样的替代性修复在我市生态环境改善中释放更大效益,笔者认为,要本着保护和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的初心,进一步丰富生态替代性修复模式,把群众身边的或者最需要改善的环保项目建立台账,让污染环境者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他们实打实地为生态环境提升出力。同时要创新完善替代性修复制度,明确各方职责,明晰修复标准,让想通过这一方式履行赔偿义务的人清楚知道自己该怎么做,这样才能让“看得见”的替代性修复成为变美宝鸡的有力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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