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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助残日
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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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次
全国助残日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促进残疾人就业是帮助残疾人增收致富、融入社会、实现人生价值和梦想的重要途径。笔者日前从市残联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我市将继续落实好各项残疾人就业扶持政策,积极开展残疾人就业培训,不断拓展残疾人就业渠道,进一步增强残疾人自我“造血”能力。
为促进残疾人就业,我市将积极贯彻执行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落实省上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政策,对正式招录(聘)残疾人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给予补贴等扶持。稳定发展集中就业,落实好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税费优惠政策,加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残疾人集中就业单位的扶持力度。通过一次性补助、提供场地、项目推介等多种方式促进残疾人自主创业、灵活就业,鼓励残疾人通过新就业形态实现就业。大力推进就业培训,加强残疾人职业培训体系规范化建设,加强培训机构、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单位之间的衔接,不断提高残疾人就业成功率。充分发挥各类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作用,为残疾人和用人单位提供全链条、专业化、精准化服务。加强就业权益保障,坚决打击和查处侵害残疾人就业权益的行为。
今年,我市将组织好残疾人就业宣传年活动,出台《扶持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奖励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带头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落实好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跨省通办”相关工作。扎实开展残疾人职业能力测评工作,举办残疾人招聘会和宝鸡市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竞赛,使残疾人就业更加充分、更有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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