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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
文明素养从未成年人抓起
本报讯近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正式施行后,该局以“新时代.新德育”铸魂行动为抓手,把未成年人文明行为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将通过开展系列活动,促进广大师生文明行为的养成和思想道德水平的提高。
《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了“学校应当将文明行为规范纳入学校法治和德育范围,培育优良校风、教风、学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防止校园欺凌,建设文明校园。”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文明养成要从他们抓起,要从校园抓起。他们将依托开展“我们的节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开学第一课”等教育活动,对学生进行爱国守法、尊敬师长、孝老爱亲、感恩助人等行为养成教育,引导他们传承中华优秀文化,提高文明素养。广泛开展“中小学读书月”活动,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涵养心灵,提高人文素养。
在对学生的文明教育中要与家长携手,按照“教育学生、带动家庭、辐射社会”的工作思路,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方联动,深入开展文明养成教育和文明行为实践活动,引导广大少年儿童携手家长,做文明有礼的宝鸡人,推动全社会共创文明城市。
本报记者马庆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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