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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硬法规提升城市文明软实力
潘国利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宝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5月1日正式施行,这是宝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的一个里程碑,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提升公民文明素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条例》的施行,我市必将通过硬法规不断提升城市“软实力”。
  文明,是一座城市的软实力,需要以法的形式约束和惩戒不文明行为。近年来,因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旅游景点乱画乱刻、恶意插队等不文明行为而发生冲突,甚至造成严重后果的新闻,屡见报端。这些不文明事件,虽是个体行为,却经常会“连累”到其所在城市的文明形象,让城市“蒙羞”。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促进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我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从而制定了这个《条例》,这将让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的处罚有法可依,做到德治和法治、自律和他律、奖励与惩戒相结合,必将成为促进文明城市建设的有力“武器”,这也是宝鸡落实依法治国战略的具体实践。
  文明,需要共同呵护,《条例》将让文明宝鸡的金字招牌更加闪亮。文明城市,关乎广大百姓的切身利益,这个《条例》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体现民心民意、凝聚社会各界力量而诞生的智慧结晶。城市中的每一位市民都是主人公,都要积极做《条例》的践行者,从而在全社会形成合力,让宝鸡更加文明,让文明宝鸡的招牌更加耀眼。
  文明,不是一朝一夕,要让硬法规体现震慑力。再好的法规,如果不能很好地实施,只能成为一堆废纸。在《条例》正式施行后,有关方面一定要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让《条例》真正产生法律效力,体现法规震慑力,用法规的权威来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用硬法规培育文明好习惯、催生文明宝鸡新风尚。
  文明,是一座城市永恒的追求。相信《条例》将成为宝鸡守护文明精神、凝聚文明力量的重要支撑,让宝鸡在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走得更稳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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