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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三月:
我市发放临时救助金418万元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今年截至3月底,我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共计3775人次、发放救助资金418万元,实现“应助尽助”“难有所帮”。
  3月16日,金台区蟠龙镇某村村民陈某和家人外出做核酸采样时,家中突然起火,造成房屋及家庭财物损毁严重,导致全家5口人基本生活陷入困难。在接到陈某求助后,金台区民政局第一时间介入指导,要求蟠龙镇政府迅速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调查核实后,金台区民政局立即启动急难型临时救助响应机制,本着“先行救助、后置审批”的原则,于当天下午为陈某一家送去米、面、油等生活物资及3780元临时救助金,确保陈某一家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今年以来,我市及时对遭遇突发性、临时性困难的群众提供临时救助。市民政局密切关注困难群众诉求,及时跟进、动态掌握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的救助保障情况,做到早发现、早介入,对遭遇突发性困难和受疫情影响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兜牢民生底线。
  本报记者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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