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眉县纪委监委:
双谈话让监督有章可循
  本报讯日前,眉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县纪委与下一级党委(党组)班子成员集体谈话制度(试行)》《县纪委书记与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话制度(试行)》“双谈话”制度,强化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
  “双谈话”制度围绕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干部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等内容,从适应情形、组织程序、谈话要求等7个方面,分条款作出明确规定。帮助下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更好地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知责、担责、履责。
  “双谈话”制度要求谈话对象就谈话中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谈话后15日内向县纪委报送书面情况报告。涉及问题整改的在5个工作日内制定整改方案,1个月内完成整改。特别是对个人谈话,将谈话情况在当年度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予以说明,主动接受监督。对整改工作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虚假整改、敷衍应付,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我们将通过谈话这种形式,督促领导干部落实政治责任、坚守廉洁底线、把好权力红线。”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