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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4月14日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宝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罗小锋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2年及今后一段时期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讲政治、抓办案、带队伍、推改革、强科技、增公信”工作思路,持续深化“双进”工作,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重大责任,推进新时代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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