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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要)
宝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邢志坚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一、坚持政治引领,突出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党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检察教育培训计划,同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相融合,推动学习贯彻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
  积极推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二、坚持服务大局,有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安全稳定。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等重要时段,落实检察环节保安全、护稳定各项措施,助推更高水平平安宝鸡建设。
  扎实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建立涉黑涉恶案件统一把关制度,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215人、起诉469人。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起诉扰乱市场秩序犯罪192人、影响非公经济发展案件93人。
  当好生态环境检察卫士。坚持依法惩治、源头治理,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78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1959件。
  合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拥护、全力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反贪、反渎和职务犯罪预防机构、职能、人员转隶,市县两级院向同级监察委划转编制188个,转隶118人。
  三、坚持司法为民,切实保障民生福祉
  依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助力决战脱贫攻坚,起诉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犯罪73人。
  用心用情处理群众信访。市县两级院全部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搭建“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
  用心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以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为契机,联合教育、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导,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安全屏障。
  四、坚持精耕主业,全面推进“四大检察”
  刑事检察工作持续优化。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63件、撤案535件,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158件次、审判活动违法460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06件。
  民事检察工作更加精准。加强对民事生效裁判和调解书的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提出抗诉28件,法院改判27件。
  行政检察工作创新开展。加强行政诉讼活动监督,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9件,对行政审判违法提出检察建议115件。
  公益诉讼检察深入推进。建立全国首家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组建13支3500余人公益诉讼志愿服务队伍,联合市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建立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
  五、坚持从严治检,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专业能力建设。坚持政治与业务素能一体提升,组织265人次参加党校和国家检察官学院专项培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实训,提高法律监督专业水平。
  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推行检察官员额制改革,逐级遴选、动态管理员额检察官,合理配置办案单元。
  从严从实正风肃纪。深化系统内巡察,会同县区委巡察办对12个县区检察院党组全部开展巡察,推动从严治检向纵深发展。
  夯实筑牢基层基础。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工作安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通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市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自身高质量发展。2022年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
  二是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
  三是切实加强民生司法保障。
  四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五是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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