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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明办通报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
宝鸡市顺利通过测评
  本报讯近日,中央文明办通报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结果,宝鸡市顺利通过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创建水平较往年明显提升。
  通报指出,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中央文明办组织国家统计局和中央文明委部分成员单位组成测评组,综合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网上材料审核以及负面清单考核结果,形成了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
  测评结果显示,2021年以来,全国文明城市和提名城市在践行为民初心使命、突出精神文明特色、加强城市精细管理、保持创建常态长效上出实招、务实功、求实效,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切实增强。同时,中央文明办对部分出现明显材料造假问题、测评成绩不理想的全国文明城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停止全国文明城市资格一年、取消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处理。
  去年以来,我市常态长效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实施网格化包抓管理,探索建立“日常巡查、月度考评、季度评议、年度考核”常态化创建机制,出台“红黑榜”制度,定期对创建工作进行通报,并加大日常检查和管理力度,进一步夯实全国文明城市常态化创建基础。聚焦城市管理难点痛点,瞄准群众所需所盼,我市下大力气改造提升老旧小区、农贸市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城市环境更加和谐宜居,群众幸福指数与城市文明底蕴同步提升。2021年9月份,我市接受了中央文明办实地暗访考察和入户问卷调查;2021年12月份上传创建材料并接受网上材料审核;今年1月份就负面清单征求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在大量细致扎实的工作后,经过综合测评,最终顺利通过2021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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