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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红十字会接收社会捐赠公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本轮疫情发生后,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积极捐款捐物助力抗疫。为全力做好社会各界爱心捐赠接收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物资
  (一)医疗设备:诊断类、治疗类、辅助类的医疗器械;
  (二)防护用品:N95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服、医用手套、防护面罩、护目镜等;
  (三)清洗消毒用品:速干手消毒液(含醇和过氧化氢类或季铵盐类)、84消毒液/消毒泡腾片等;
  (四)药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中推荐的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药品、中成药等。
  (五)捐物说明
  (1)各类捐赠物资均要求在保质期内,正规企业产品,符合国家各项质量标准,外包装完好,无污损;
  (2)为方便接收捐赠物资,请先行与联系人沟通捐赠意向,得到确认后再行捐赠。
  二、接受捐款
  (一)网络捐款。捐款人可以扫描下方的二维码,通过建行龙支付、支付宝、微信进行捐款,付款时请备注填写姓名、手机号。(二)银行转账号:61001620031050001949
  开户行:建行宝鸡市分行营业部
  (三)捐款说明
  (1)为方便开具捐赠票据,捐赠时请务必注明捐赠人或单位及联系电话。
  (2)捐赠请备注:2022年新冠疫情防控
  三、联系方式
  (一)宝鸡市红十字会
  联系人:马宗强系人:王建15109173871、0917-3261471(办)
  地址:宝鸡市行政中心6号楼F座304室
  (二)建行宝鸡分行
  联文18909176996、0917-3276062(办)
  感谢社会各界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对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所给予的关心和大力支持,我们将本着公开、透明、高效的原则,把接收的物资和捐款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宝鸡市红十字会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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