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4版
本期发布:
宝鸡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
(2022年3月8日)
  宝鸡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宝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鸡市统计局
  2018年9月,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汇总数据。“三调”全面采用优于1米分辨率的卫星遥感影像制作调查底图,广泛应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无人机等新技术,创新运用“互联网+调查”机制,全流程严格实行质量管控,历时3年,近千名调查人员先后参与,汇集了85万个调查图斑数据,全面查清了全市国土利用状况。
  现将全市主要地类数据公布如下:
  (一)耕地272501.30公顷(408.75万亩)。其中,水田163.51公顷(0.25万亩),占0.06%;水浇地118752.66公顷(178.13万亩),占43.58%;旱地153585.13公顷(230.37万亩),占56.36%。凤翔区、陇县、陈仓区、岐山县耕地面积较大,占全市耕地的61.42%。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129111.24公顷(193.66万亩),占全市耕地的47.39%;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27725.88公顷(41.59万亩),占10.17%;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63339.23公顷(95.01万亩),占23.24%;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30245.97公顷(45.37万亩),占11.10%;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2078.98公顷(33.12万亩),占8.10%。
  (二)园地86868.95公顷(130.30万亩)。其中,果园54939.58公顷(82.41万亩),占63.24%;茶园7.79公顷(0.01万亩),占0.01%;其他园地31921.58公顷(47.88万亩),占36.75%。园地主要分布在眉县、陈仓区、扶风县、凤县,占全市园地的67.58%。
  (三)林地1282558.35公顷(1923.84万亩)。其中,乔木林地1105396.11公顷(1658.10万亩),占86.19%;竹林地29.02公顷(0.04万亩),占0.002%;灌木林地121424.43公顷(182.14万亩),占9.47%;其他林地55708.79公顷(83.56万亩),占4.34%。凤县、太白县、陈仓区、陇县林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林地的67.47%。
  (四)草地26867.49公顷(40.30万亩)。其中,天然牧草地16210.92公顷(24.32万亩),占60.35%;人工牧草地13.74公顷(0.02万亩),占0.05%;其他草地10642.83公顷(15.96万亩),占39.60%。草地主要分布在陇县、陈仓区、凤翔区,占全市草地的61.01%。
  (五)湿地7567.79公顷(11.35万亩)。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包括3个二级地类。其中,沼泽草地0.87公顷(0.001万亩),占0.01%;内陆滩涂7510.27公顷(11.27万亩),占99.29%;沼泽地56.65公顷(0.08万亩),占0.70%。湿地主要分布在陈仓区、眉县、凤县、千阳县,占全市湿地的62.0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78125.31公顷(117.19万亩)。其中,城市用地7740.63公顷(11.61万亩),占9.91%;建制镇用地14699.34公顷(22.05万亩),占18.82%;村庄用地50506.44公顷(75.76万亩),占64.64%;采矿用地2477.95公顷(3.72万亩),占3.17%;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2700.95公顷(4.05万亩),占3.46%。
  (七)交通运输用地22973.52公顷(34.46万亩)。其中,铁路用地1476.31公顷(2.21万亩),占6.41%;公路用地9188.08公顷(13.78万亩),占39.99%;农村道路用地12266.73公顷(18.40万亩),占53.39%;机场用地18.27公顷(0.03万亩),占0.09%;管道运输用地24.13公顷(0.04万亩),占0.12%。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7657.69公顷(26.49万亩)。其中,河流水面10314.47公顷(15.47万亩),占58.40%;湖泊水面0.76公顷(0.001万亩),占0.004%;水库水面3840.78公顷(5.77万亩),占21.78%;坑塘水面952.92公顷(1.43万亩),占5.40%;沟渠1001.31公顷(1.50万亩),占5.66%;水工建筑用地1547.45公顷(2.32万亩),占8.76%。陈仓区、陇县、太白县、千阳县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较大,占全市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的51.98%。
  “三调”是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后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三调”数据成果全面客观反映了我市国土利用状况,也反映出我市耕地保护、生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方面存在的问题,必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改进。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压实各县(区)委和政府耕地保护责任,实行党政同责。要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从严控制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严查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或改变耕地用途行为,规范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确保完成国家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顶层规划,因地制宜,统筹生态建设。要坚持节约集约,合理确定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提高土地开发利用效率。继续推动城乡存量建设用地开发利用,促使各县区更大力度地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和闲置土地等。强化土地使用标准和节约集约用地评价,大力推广节地模式。
  “三调”成果是我市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规划、重要政策举措的基本依据。要加强“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将“三调”成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相关专项规划的统一基数、统一底图,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08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东段五号 邮编:721000 技术支持:锦华科技
宝鸡日报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电话:(+86917)3273252 E-mail:bjrbs@vip.163.com 陕ICP备05006542号
建议使用IE5.0以上 1024*768 中字体显示模式 51L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