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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激励政策支持企业研发——
最高奖励100万元
  本报讯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了解到,今年为鼓励企业创新研发,我市出台激励政策,加大对科技企业研发投入的奖补力度,单个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最高达到100万元。
  为鼓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市出台《宝鸡市创新驱动引领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创新政策,规定企业当年用于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达到销售收入的2%,且研发经费投入在3000万元以上,按当年研发经费投入的1%给予研发经费后补助,单个企业研发经费后补助不超过100万元。同时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给予科研项目经费后补助,鼓励所在县(区)给予配套奖励补助。
  目前,市科技局正梳理鼓励科技创新培育新动能的项目,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承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的企业、建设市级以上新型研发平台的企业等将给予重点支持。我市正全力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上市企业,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新动能新优势。
  本报记者魏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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